| 外来投资企业申办程序 |
|
| 2006-06-01 11:37 文章来源:兴仁县人民政府 |
| 文章类型:转载 内容分类:政策 |
外来投资企业申办程序:
1、投资者提供以下材料:
(1)设立企业申请书;
(2)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;
(3)企业章程;
(4)省工商局关于企业名称核准的通知书;
(5)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;
2、项目审批
(1)立项,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招商局(发展计划局)
(2)企业名称核准登记 工商局
(3)合同、章程审批颁发批准证书 经贸局
(4)注册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 工商局
(5)税务登记 税务局
(6)开户 商业银行
除关系国民经济全局和长远发展、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项目或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,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国内银行贷款投资于国家非限制类产业的项目,需要政府平衡建设、经营条件的,政府主管部门只审批其项目建议书;企业在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后,自主决定是否开工建设,并在开工后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。对不需要政府平衡建设、经营条件的,由企业自主决策、自担风险,报政府登记备案后,自主开展建设前期工作、自主决定开工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