外来投资企业申办程序
2006-06-01 11:37  文章来源:兴仁县人民政府
文章类型:转载  内容分类:政策

  外来投资企业申办程序:

  1、投资者提供以下材料:

  (1)设立企业申请书;

  (2)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;

  (3)企业章程;

  (4)省工商局关于企业名称核准的通知书;

  (5)其他需要报送的文件;

  2、项目审批

  (1)立项,可行性研究报告或项目建议书 招商局(发展计划局)

  (2)企业名称核准登记 工商局

  (3)合同、章程审批颁发批准证书 经贸局

  (4)注册登记并颁发营业执照 工商局

  (5)税务登记 税务局

  (6)开户 商业银行

  除关系国民经济全局和长远发展、对国家安全有重大影响的重大项目或有特殊规定的项目外,企业利用自有资金或国内银行贷款投资于国家非限制类产业的项目,需要政府平衡建设、经营条件的,政府主管部门只审批其项目建议书;企业在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后,自主决定是否开工建设,并在开工后报政府主管部门备案。对不需要政府平衡建设、经营条件的,由企业自主决策、自担风险,报政府登记备案后,自主开展建设前期工作、自主决定开工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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